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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申请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01 16:01:00 点击: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
“申请制心理师”申请条例(试行)
 
一、为了促进具有胜任力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从业人员加入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系统),在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标准(第二版)基础上制定本条例。
 
二、符合下列情况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从业人员,可以通过申请制申请注册心理师
1.专业背景: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社会工作
2.资质:(1)在1999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大学本科学位,
或(2)在1999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研究生(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学位。
或(3)已获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助理心理师证书不少于3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
3.伦理培训:近三年内不少于16学时
4.课程学习:学历教育中有临床或咨询心理学相关基础课、专业课程(具体课程时间及课程内容审核确认)
或完成两年以上系统心理治疗或心理咨询课程(具体课程时间及课程内容审核确认)
【注:以上条件1、3、4为必须满足的条件,满足条件2其中一个即可提出申请;课程学习的标准参考注册标准第二版2.6与2.7、或3.6与3.7、或4.6条的课程要求,注册工作组据此列出相应必修专业课程。】
 
提供所需各项申请材料


心理师申请制通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1.中文履历
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重点描述职业发展经历和取得的专业成绩)
2.申请制心理师申请表
(1)申请表从注册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
(2)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附1)
3.职业伦理遵守声明
(1)从注册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
(2)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纸质版1份(附2)
4.最终学历和学位证书
复印件各1份,原件的电子版照片1份(有专业要求,请按此申请条例)
5.助理心理师的注册证书
若有,则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的电子版照片1份
6.学校课程成绩单
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盖章原件1份)
7.系统专业培训历史情况表
(1)从注册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
(2)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附3)
8.临床咨询心理实习、实践证明
(1)证明需加盖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实习、实践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2)纸质版原件1份
表格式样从注册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附4、附5)
9.接受个体督导证明
(1)督导亲自填写并亲自封印信封(封口签字)
(2)纸质版原件1份
表格式样从注册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附6)
10.伦理培训证明
复印件1份,原件的电子版照片1份
11.推荐表
(1)由2位注册心理师或督导师推荐(填写推荐表)
(2)推荐人亲笔签名纸质版原件1份
推荐表从注册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附7)
12. 其他辅助材料
相关专业资质或职称证书(可以是:职称证书、精神科医师执业证书、或其他国家地区的专业资格或能力水平证书),若有则提供复印件1份和原件的电子版照片1份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照注册工作委员会公布的申请期限提出申请 。
2、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所需相关材料。
3、申请材料由注册工作委员会秘书组接收。
注:
  注册工作委员会制定申请制心理师审核工作程序,由注册工作组进行审核工作。
  此条例最终解释权为注册工作委员会标准制定组。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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