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SD的诊断标准
A. 患者曾暴露于某一(精神)创伤性事件,存在以下二者:
(1) 患者亲自体验、目睹或遭遇某一或数件涉及到真正的或几
乎导致死亡或严重的损伤,或者涉及到自己或他人躯体完整性遭到威胁的事件;
(2) 患者有强烈的害怕、无助或恐惧反应(注:如是儿童,则
代之表现为行为紊乱或激越)。
B. 长时间反复地体验创伤性事件的经历,至少表现出下列1项以上:
(1) 反复地闯入性地出现有关创伤性事件的痛苦回忆,包括意
象、想法或知觉(注:如是儿童,为反复地进行表达创伤主题相关的一些游戏);
(2) 反复出现关于类似创伤性事件的梦境(噩梦或梦魇)(注:
如是儿童,可能是叙述不清的令人可怕的梦);
(3) 突然发生的情感体验或行为,似乎创伤性事件又在重演(包括某些在清醒或酒醉时的似乎轻松的感觉,如错觉、幻觉及分离性闪回)(注:如是儿童,可出现持续创伤的出现);
(4) 患者接触类似创伤性的处境或接触象征该创伤事件的刺激时,产生极大的精神痛苦;
(5) 患者接触类似创伤性的处境或接触象征该创伤事件的刺激时,产生明显的生理反应。
C. 持续地回避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处境和事件,或有普遍性反应迟钝或麻木(创伤前并不存在),至少包括以下3项:
(1) 努力避免有关创伤性事件的想法、感受或话题;
(2) 努力避免从事或接触可以唤起痛苦回忆的各种活动、
处境或人物;
(3) 不能回忆创伤性事件的某些重要方面(心因性遗忘症);
(4) 对多种重要活动的兴趣显著减退;
(5) 与其他人疏远,对亲人有陌生人似的情感;
(6) 情感范围显著变窄(如不能表示爱恋);
(7) 未来失去向往,缺乏对未来的想象、希望和打算(例如,不期望有一个好的工作、婚姻、儿女或正常的生活享受)。
D. 警觉性增高的症状,表现出下列2项以上: (1) 难入睡,不能维持长时间熟睡,易醒; (2) 易激惹或易发怒; (3) 注意力难以集中; (4) 过分警觉; (5) 过分的惊跳反应。
E. 病程超过1个月。
此障碍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痛苦烦恼,或在社交、工作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受损。注:急性指病程在3个月之内;慢性指病程在3个月以上;迟发性指症状在应激后至少6个月才发生。